標題: 外交部公告第100508-1號 - 入盟審核原則
bruce80631

註冊 2011-4-22
發表於 2011-4-24 20:08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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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審核原則
入盟審核在於找尋攻擊手, 高積分, 盟能照顧者為最高處理原則
或有特殊才能  如油商.等等

2. 但書條款
為了能使盟內成員上進 並促進聯盟進步
所有成員未開假期模式  一律不準超過7日未上線 4日以上交付行政委員會議
5日起開始踢除
盟內成員若遭持續攻擊而不處理者 一律除盟


3.審核等級標準
入盟資格:
((log盟平均積分)/(log13))*8=上限人數

(當前盟平均積分查表排名*(8/排名差)^(當前人數/最高人數))*250=最低底限排名

*註:
當前盟平均排名=依盟平均 查表對照當前玩家排名
排名差=盟內最低排名-盟內最高排名
超過上限一律不收人  排名低於底線排名亦不接收
(排名差)可向外交官詢問或是自行查詢

入盟表格一律必填  否則不予受理

以上  外交部公告